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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領事常見問題問答
    發布時間: 2018.03.09 來源: CSTG集團摘編自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斯里蘭卡大使館網站

      【2018年3月9日CSTG集團摘編自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斯里蘭卡大使館網站】

    一、問:中國政府的華僑政策是什么?

      答:中國政府一如既往保護華僑的正當權益,鼓勵和贊成華僑根據自愿原則加入居住國國籍。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就是外國公民,應享受其國籍所屬國的公民權利和盡其國籍所屬國公民的義務。對保留中國國籍的,中國政府要求他們遵守居住國法律,尊重當地風俗習慣,與當地人民友好相處,團結互助,為居住國的經濟繁榮作出貢獻。

      二、問:香港回歸后,中國駐外使領館對海外港人提供過哪些領事保護?

      答:香港回歸后,中國駐外使領館向海外香港中國公民提供的領事保護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在發生重大事故或社會動蕩時,提供緊急救助;將有關意外事故的消息通知當事人親屬并對其赴國外處理有關事宜提供必要的協助;對在國外被拘留或正在服刑的港人進行探視,為其爭取減刑或特赦做有關國家的工作。此外,還為其申辦各類證件提供必要的領事服務。

      三、問:香港回歸后,有多少國家在港設立了總領事館和名譽領事館?

      答:香港回歸后,中國已與沙特阿拉伯、阿聯酋、安提瓜和馬布達、匈牙利、巴哈馬、老撾、科威特、伊朗、朝鮮等9國達成其在香港設立總領事館協議,與坦桑尼亞、尼日爾、哈薩克斯坦、愛沙尼亞和烏干達等5國達成其在香港設立名譽領事館的協議。

      四、問:中國政府如何處理非法移民問題?

      答:中國政府一貫反對非法移民并采取各種措施制止非法出境,嚴厲打擊組織偷渡,搞非法移民的不法分子。對經核實確系從中國大陸出境的中國公民,中方愿積極配合,接受遣返。非法移民是一個國際問題,需要有關國家一起合作,共同加以解決。中國已同一些國家就遣返非法移民問題進行了良好的合作,愿在此問題上繼續同有關國家加強合作。

      五、問:被遣返人員的遣返費用問題如何解決?

      答:中國公民因非法進入或滯留被有關國家抓獲并遣返時,如有關國家不承擔遣返費用,則由當事人或其親友承擔。被遣返當事人身份核實后,其親友先將款項以人民幣匯至或以美元面交外交部財務司。駐外使領館接到外交部的收款通知后,協助安排當事人回國。

      外交部帳號如下:

      人民幣匯款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北京東四南分理處

      戶名:外交部

      帳號:881142-86 匯款單應注明"遣返費"及當事人的姓名、所在國名等。

      六、問:中國內地與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間往來的文書應辦理哪些手續?

      答:1、中國內地出具的公證文書發往中國香港特區使用前,應由中國外交部領事司辦理“確認”手續 。

      2、中國香港特區發往中國內地使用的公證文書由中國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師出具,并由司法部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進行確認、傳遞。

      3、外國駐華使館、駐中國內地領館或外國駐港領事機構為其本國公民出具的公證文書,可在中國香港特區與內地直接使用,無須辦理領事認證。

      七、問:中國內地與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間來往的文書應辦理哪些確認手續?

      答:1、中國內地與中國澳門特區間的民事和商業文書,可徑在兩地使用,無需辦理確認手續。

      2、外國駐華使館或駐中國內地和駐港澳領館為其本國公民出具的涉澳門公證文書,可徑在中國內地和中國澳門特區使用,無須辦理中方領事認證。

       問:在國外的中國公民如何申辦在國外使用的公證書?

      答:公證的事實發生在中國國內的,原則上應向中國涉外公證處申辦公證。當事人可委托親友在國內辦理公證和外交部領事司或其授權單位認證及證書使用國駐華使領館認證。

      八、問:外國法院的離婚判決書和調解書欲在中國使用,應如何申請中國人民法院的承認?

      答:應按法釋[2000]6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案件有關問題的規定》辦理。該規定的主要內容如下:

      1、中國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人民法院不應以其未在國內締結婚姻關系而拒絕受理;中國公民申請承認外國法院在其缺席情況下作出的離婚判決,應同時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該判決的外國法院已合法傳喚其出庭的有關證明文件。

      2、外國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如果其離婚的原配偶是中國公民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如果其離婚的原配偶是外國公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可告知其直接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再婚登記。

      3、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調解書效力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并根據《關于中國公民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程序問題的規定》進行審查,作出承認或不予承認的裁定。

      九、問:公民(包括外籍華人)可否向中國使領館申辦公證?

    答:中國駐外使領館原則上只受理中國公民的公證申請。外國公民(包括外籍華人)如需辦理證明文件在中國使用,應先在居住國當地辦妥公證,并經該國外交部或其授權機關認證后,再辦理我使領館認證。

    (來源:CSTG集團摘編自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斯里蘭卡大使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