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3月09日CSTG集團摘編自中國企業報(北京)報道】 一個系統化、常態化、專業化、產業化為基本思路的安保體系建設十分必要。企業應本著底線思維的原則,增強境外安保風險管理意識,做到未雨綢繆,將境外安保風險防控作為國際化經營的先決條件來考慮,以確保境外人員和財產安全為目標,以安全風險評估預警體系為基礎,健全境外項目全過程安保風險管理機制,堅持經營與安保防控并重,構建起全方位的境外安全風險防控體系。
系統化。要加強國家層面安保體系的頂層設計:國家制定指導框架,設立國別安全風險與境外安全管理監控機制,加強部級協調及應急聯動反應機制,統一決策部署。要形成政府主管部門、駐外使領館、大型企業集團、境外項目部等多層級應急聯動機制。
拓寬渠道,構建境外安全防控網絡。政府主導,建立安全防控網絡。企業要加強與信息情報機構、院校、研究機構、民間智庫的聯系,構建完善的信息網絡,實現情報信息匯總和共享。要充分發揮當地華人華僑及其社團組織的紐帶作用。
健全組織體系,明確職責分工。建立境外安保管理組織機構,明確各級組織機構的職責,定期對安保職責的履行情況進行績效考核。要根據不同地區的風險等級和風險類別,制定財產保護體系、治安保障體系、沖突保障體系、政治動蕩防范體系,逐級加強安保體系建設。
常態化。要做好中長期境外安保規劃。企業要根據評估結果動態調整應對策略;開展安保事件調查,并報相應級別的監管機構審核;對購買第三方安保服務、安保培訓、安保操作管理及人防、物防、技防內容根據實際需求進行規劃。
要強化安保意識,加強安保培訓。要全面提升外派人員安全防范知識、意識和技能,切實做到“不培訓、不派出”。
適當加大境外安保經費投入。遵照國際經驗和行業一般規律所要求的占總投資比例安排安保投入。除了必要的人防投入外,還應嚴格落實物防、技防等各項安全防范設備、設施。創新金融保障手段,結合企業資質設立境外安保基金。
健全境外安全風險防控機制。建立健全境外安保資源保障與共享機制,建立境外安全風險信息收集、共享、預警、動態監測和報告機制。要重視安保人員在營地的部署與管理,提高安保設施和安保力量配備水平。
專業化。要加大境外安全基礎研究和人才培養力度。組織現有科研機構和民間安保資源,搭建境外安全智庫聯盟,加強對“一帶一路”國別風險與安保形式的相關研究,加大安保技術科研投入。
企業要善于借助社會專業機構的力量,讓安保專家進入企業,進入項目。要借助專業的外部情報機構、風險評估機構與安全培訓機構的力量,落實境外物防、技防、人防措施的總體解決方案,逐步提升企業境外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建立境外安全員制度,充分發揮專業安全員的作用。專職安全員負責統籌協調境外項目的安保工作,既包括提出安保決策建議、進行安保整體規劃、制訂安保方案、進行內外協調、組織安保實施;也包括對安保設施的定期檢查維護,及時消除安保隱患;參與對員工安全自保技能的培訓,評估員工培訓效果和員工自救能力等。
產業化。以民間力量促進我國企業海外利益保護,具體講就是要加大境外安保、評估、咨詢服務機構的建設,探索建立多種形式的專業顧問公司、評估公司和信息情報機構。積極發展境外安保產品,加大科技投入、產品研發和生產力度,為境外安保產業化提供有力支撐。以境外安保基金為依托,構建起我國企業境外服務的“航母”,建立起境外安全第三方綜合服務體系,包括信息情報體系、境外安全保險體系、境外安保培訓體系、風險評估體系、醫療救助救援體系等。
扶持民間安保力量,發展國際化安保隊伍。借鑒發達國家私人安保機構成功經驗,發展國際化民營安保企業,建立安保企業協調機制,制定行為標準和行業規范。有必要由政府相關部門協調各方力量,制定安保企業境外安全服務的國家標準和行業規范,有效整合民間安保力量,形成強有力的協調機制。(作者系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企業改革研究處處長)(來源:網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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